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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

高速公路车辆保险比选公告
2014-07-01 未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3至2015年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购[2011]2号)文件规定,受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及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湖南高速保险经纪公司承担此次2014-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车辆统一保险项目的经纪服务。并确定本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比选,湖南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比选人。现就该项目公开比选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统一保险项目;
 
(二)比选内容:湖南省高速公路车辆保险;
 
(三)评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应选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报名条件
 
(一)已经入围湖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至2015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省级财产保险公司。
 
(二)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汇率以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
 
三、报名资料
 
(一)湖南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副本原件;湖南分公司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二)省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本人签名认可的身份证复印件;省公司负责人授权本项目接洽人及应选人委托书并查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被委托人应为省级分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并需提交任职证明文件以及分公司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四、报名时间、地点与有关事项
 
(一)有意愿参加应选的,请于2014年7月3日上午9点
 
起持报名资料到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512号室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4日下午17时;
 
(二)比选文件发售价格,每份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在领取比选文件时一并交清;
 
(三)应选人应在应选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的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应选文件的一部分;
 
(四)应选其他事项要求在比选文件中另外明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相龙              电话:0731-88739511
 
手机:13467329229           传真:0731-88739505 
 
特此公告。
 
 
 
湖南省高速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14年7月1日